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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体系 规范管理 拓展业务
发布时间:2020-12-17     浏览次数:     来源:
 

近期,中共江苏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等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如下几项为农交中心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是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坚持公益、非盈利、服务三农的属性,由政府主导依托各级农经机构建立实体市场,主要提供发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交易、出具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等基本服务,名称市县级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乡镇级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不断拓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功能,积极引入优质的招投标代理、法律咨询、价值评估机构等农村产权交易各类市场中介服务主体,为交易流转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二是丰富农村产权交易品种及类型。在现有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四荒使用权、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海域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其他等交易品种的基础上,根据乡村振兴需要,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统一公开交易。坚持应进必进原则,各级农村集体产权依法开展出让、转让、发包、租赁或者其他方式交易的,必须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行。鼓励和农村各类经营主体涉农产权进场交易,引导农户将个人控制的土地经营权、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三是强化农村产权信息化系统建设。各地涉农类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在线上进行业务受理、信息发布、交易竞价、合同鉴证、档案管理等积极引入数字认证、小程序、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新业态,强化大数据应用,建立健全价格预警机制。大力推广农村产权APP等新媒介,推动线上注册、线上报名缴款、线上竞价、线上签约,推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打造24小时的不打烊服务,真正做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

四是强化农村产权规范化管理。依托已施行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服务通则》等国家标准,和农村产权交易《建设与管理》、《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交易程序,制定交易登记受理等34个环节流程,提供从产权交易审查表到档案管理等50多种统一的标准文书。实行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交易品种、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程序、统一文书格式、统一平台建设、统一监测评价,切实提高管理效能,推动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公开、有序进行。

五是拓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功能。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工作力度,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新贷款方式,探索线上无抵押信用审批、贷款自助发放等。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住房财产权、小型水利设施产权等权利的价值评估工作,有条件的市县可探索设立农村产权抵押担保风险保障金,用于收购抵债资产。强化数据应用,定期对外公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转让交易综合指数以及耕地经营权、养殖水面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等三个品种的转让交易价格指数。依托现有的土地仲裁庭,拓展仲裁职责,鼓励探索属地高效、快捷、合法解决农村产权交易各类争议,维护交易各方正当权益。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机制,推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黑名单制度。

六是加强农村产权交易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中央、省里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党委牵头、书记挂帅,党政共同推动的工作机制。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日常管理、规范建设、平台运维,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监测评价等,地方金融部门负责交易场所的设立、合并或分立、停业、终止经营等,发改部门负责收费审批、信用体系建设等,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宅基地等入市,政务服务部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等,林业、水利、知识产权等部门负责林业、水利、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各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紧密合作,探索出台扶持政策,引导督促各类农村产权进场交易。